机器设备调查情况表 | ||
拍品名称 | 位于荣县高旗石材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机器设备等动产一批 | |
财产所在位置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高旗石材有限公司厂区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拍品所有权人 | 黄某、李某、王某、徐某 | |
执行案号 |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2025)川0302执恢121号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双方当事人议价笔录 | |
实际占有控制情况 | 闲置 | |
拍品情况 | 设备数量 | 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
规格型号 | 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 |
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无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双方当事人议价笔录》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情况 | ||
1、位于荣县高旗石材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机器设备等动产一批。 2、税费负担情况:无前手缴税单据,标的物现状拍卖。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拍卖人不承担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协助清场,依法办理标的物交接。标的物涉及的保管、调试拆卸、运输、人工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清场移交、拆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承担上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与法院无关。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拍卖咨询、看样联系电话:18882033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