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工业大道6号厂房(属长河塑业场地)。
一、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资产主要为履带式色选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矿石色选机、传送带、料斗、PE料桶、储气罐、破碎机、提升机和筛机等,共计 24 项。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类资产维护保养状态较好,由于查封设备的特殊性,现场无法进行开机测试,据现场相关人员介绍均能正常使用。其中履带式色选机和矿石色选机出现逾期未还款的情况,目前设备已被锁定。根据委托方执行案件及相关当事方要求,本次评估范围设备类资产本体,不包含其他附属(如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等)。
二、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大部分设备为被告组装自建,无完整的工程决算资料及施工图纸等资料,本次评估测算所考虑得的设备已使用年限是以设备铭牌显示的出厂日期或制造日期。部分无铭牌或隐蔽性工程已覆盖铭牌无法查勘的设备以相关人员介绍的安装年份为准。
三、本次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拆除清理费用、运输费和装卸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四、其余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